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提出,2018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同时,王蒙徽提出,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王蒙徽的说法体现了对此前召开的对房地产市场提法的呼应和细化。
会议指出,要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此外,会议提出明年要做好8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分析人士表示,未来的住房市场除了继续调控以外,更重要的点将落在长效机制和新型住房制度的建立上。
明年有望支持改善型需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2018年我国要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表述和此前的房地产分类调控的思路是密切相关的。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当前分类调控的工作总体到位,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王蒙徽在当天还表示,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在强调“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时,王蒙徽说,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严跃进认为,现在的分类调控过程中有个关键点,即住房、银行、工商、公安、城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如何协调,使得调控真正见效。在分类调控思路不变的前提下,可以加大政绩考核的任务。
严跃进分析认为,在分类调控方面,就“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而言,对首套需求仍会支持是不言而喻的;该种提法中也不排除将会出现对部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标准的重新认定,以及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认定等政策的微调。
严跃进分析,2018年的调控思路关注各类住房需求,但仍会严格遵循房子在不是用来炒的思路,对此,或会有进一步的严厉管控。
此外,本次会议提出“县城去库存”的概念,标志着2018年将进入县域去库存的阶段。但考虑到县城经济在全国城市经济中的比重依然较大,其背后的库存去化是对于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有积极的托底作用,也会防范全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较大幅度下滑的风险。
房地产税加快出台
王蒙徽表示,要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从需求侧角度看,房地产税或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肖捷表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也将房地产税法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
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认为,预计2018年房地产税有望进入立法程序。朱海斌认为,与过去两三年相比,目前整个房地产市场库存量明显下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是正式启动房地产税立法程序较为良好的时机。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改革到了深水期,攻坚克难的任务已经在实际生活中形成了历史性的考验,其中一个典型的“硬骨头”就是房地产税。狭义来讲,不动产里消费性质的住房,在持有环节上的税收要从无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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